春意漸濃,政策暖風拂面。3月20日,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培育新增長點繁榮文化和旅游消費的若干措施》的任務分工,全國總工會推出十項措施,推動釋放職工消費潛力,進一步助力文化旅游消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十項措施”從工會消費券到職工療休養,從文體活動到職工慰問,每一項都直指職工們的“幸福感”與“獲得感”。
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在現行規定基礎上,每年發放一次工會消費券,用于購買日用消費品和文化旅游產品等。具體發放標準、發放方式和終止時限由基層工會確定。
基層工會應積極配合所在單位制定年度職工療休養計劃,明確職工療休養周期,依法推進職工療休養權益落實,爭取全體職工五年內全部參加一次療休養。療休養經費由單位 職工福利費承擔,工會經費可適當補助,鼓勵將職工福利費交由基層工會統籌使用。縣級以上工會可結合勞模療休養,定期組織優秀技術工人療休養。
基層工會可在現行規定基礎上,每年增加一次全員參加的職工文體活動。拓展會員會費開支范圍,基層工會采取線上或線下方式組織會員觀看電影、文藝演出、體育比賽,購買當地公園年票、跨區域旅游景區年票等可由會費列支。提高工會經費彌補會費支出不足的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會費收入的四倍。
基層工會每年可根據當地實際組織會員開展春秋游,最多不超過4次,單次往返時間不超過2天1晚,允許在時限內跨區域開展活動。春秋游住宿費、伙食費標準執行當地差旅費標準,不得到國家禁止的風景名勝區開展春秋游。
縣級以上工會應總結“工會夏令營”試點工作經驗,持續組織開展面向革命烈士、困難職工、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農民工、邊境職工、少數民族職工等六類群體子女參加的“工會夏令營”研學活動,所需經費可由工會經費列支。
基層工會應積極配合所在單位開展職工職業資格培訓、技能培訓等工作,工會經費可適當補助。基層工會應制定具體規定,明確補助標準,規范財務報銷程序。
適當提高工會會員生日、國家法定節假日、結婚、生育、退休、生病住院等各類工會慰問活動的實物慰問標準。
各級工會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應根據要求預留年度支出預算的一定份額,采購脫貧地區農副產品,用于發放慰問品或食堂食材等。發揮工會對口援藏援疆機制作用,加大受援地區消費幫扶力度,擴大勞模工匠和技能人才交流規模,促進各民族職工交往交流交融。鼓勵廣大職工積極參與消費幫扶。
鼓勵縣級以上工會積極探索,聯合職工互助保險、商業保險機構創新保障產品,為貨車司機、網約車司機、快遞員、外賣配送員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職業傷害保障產品。
各級工會要在“兩節”送溫暖全面摸排困難職工底數的基礎上,建立困難職工幫扶臺賬,完善動態調整機制,加大工會經費投入力度,及時幫扶救助臨時性、突發性困難職工,兜牢困難職工生活救助“底線”。
上述“十項措施”的發布,不僅是經濟復蘇的信號,也是對以往工會福利政策的全面優化和升級,從多維度、多層次提升了職工的獲得感和幸福感,讓每一位辛勤耕耘的職工都能感受到來自組織的溫暖與關懷。隨著這些措施的逐步落地實施,職工生活和經濟社會發展將產生深遠而積極的影響。
而對于工會小伙伴們而言,深入了解工會福利是尤為重要的。這不僅關乎職工們的切身利益,也是構建良好企業文化、提升團隊凝聚力的關鍵一環。那么,哪些節日工會可以發放慰問品?工會福利實施過程中有哪些注意點呢?
作為擁有18年深厚 企業福利實施經驗的工會福利專業解決方案提供商,關愛通始終緊密關注政策動態,深入洞察職工需求,致力于助力企業精準、高效地落實工會福利政策。現在,關愛通將結合政策核心要點與豐富實操經驗,提煉以下工會福利實施的重點與合規關鍵,旨在幫助工會組織更加高效、透明地傳遞政策的溫暖,進一步提升職工的獲得感。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深入探索吧!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印發的《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總公辦發[2017]32號):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新年、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和經自治區以上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少數民族節日。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采取便捷靈活的發放方式。
工會會員生日慰問可以發放生日蛋糕等實物慰問品,也可以發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會會員結婚生育時,可以給予一定金額的慰問品。工會會員生病住院、工會會員或其直系親屬去世時,可以給予一定金額的慰問金。
工會會員退休離崗,可以發放一定金額的紀念品。
人人有份、普惠、需要簽收
以三八婦女節為例,鑒于婦女節聚焦于女性職工群體,并不符合“人人有份”的原則,因而沒有被納入工會的慰問場景,不能發放慰問品。
但單位可以組織一系列專屬活動,關愛通建議,可以舉辦健康講座以提升女性職工的健康意識,開展手作體驗活動以豐富她們的精神文化生活等,通過這些活動向女性職工傳達特別的關愛與尊重,既體現了節日的意義,又符合工會的關懷理念。
·不準使用工會經費請客送禮。
·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獎金、津貼、補貼。
·不準使用工會經費從事高消費性娛樂和健身活動。
·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不準將工會賬戶并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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