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揭開序幕,很多勞動法、社保新政也于2024年1月正式開始執行了,具體有哪些呢?一起來看看吧!
一、全國性新規
1.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執行
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政策原文:
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09/content_6901584.htm
此次修訂進一步擴大行政復議受案范圍,除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行政行為外,還進一步將行政協議、工傷認定等五類情形列入行政復議受案范圍。
2. 126種新藥進醫保
《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3年)》于2024年1月1日起實施。
政策原文:
http://www.nhsa.gov.cn/art/2023/12/13/art_53_11674.html
此次調整共計126種新藥進入醫保,含105種獨家藥品和21種非獨家藥品,談判藥品數量為歷年來最多,涉及抗腫瘤、罕見病、慢性病、抗病毒等,進一步為患者減輕用藥負擔。
3.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職稱屬于經濟職稱系列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人員職稱評價辦法(試行)》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政策原文:
https://www.gov.cn/gongbao/2023/issue_10846/202311/content_6917318.html
辦法規定人力資源管理專業人員職稱屬于經濟職稱系列;科學合理設置職稱評價標準,破除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唯獎項等傾向。
二、地方性新規
1. 多地發布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政策
自2024年起,吉林、山西等多地發布了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對2024年產假又有了新規定。
01. 吉林:產假、陪產假、育兒假又有新標準
1月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布了《吉林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實施意見》。
政策原文:
https://xxgk.jl.gov.cn/zcbm/fgw_98077/xxgkmlqy/202401/t20240104_8860144.html
實施意見明確:實施生育獎勵假、育兒假和獨生子女父母照護假制度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享受產假18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25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3周歲前,每人每年各享受育兒假累計20天。
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后患病住院的,其獨生子女每年享受累計15天照護假。
除生育津貼承擔部分待遇保障外,其他假期待遇保障均由用工單位承擔。
02. 山西長治:產假延長、享受一次性生育津貼
近日,山西省長治市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領導組發布關于印發《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原文:
https://www.changzhi.gov.cn/xxgkml/zfxxgkml/szfgzbm/swshjhsywyh/czsrmzf/GFXWJ/202312/t20231221_2839906.shtml
實施方案中明確:完善生育休假制度
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國家及本省規定產假的基礎上,獎勵延長產假60日,男方享受護理假15日。
推動實行父母育兒假制度,符合政策規定生育且子女不滿3周歲的,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分別給予每年不少于15日的育兒假,并可以分別每月發放不低于200元的嬰幼兒保教費。
符合政策規定生育二孩家庭,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3000元,符合政策規定生育三孩家庭,享受一次性補貼5000元。
對懷孕7個月以上、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性,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職工在婚假、產假、護理假、育兒假期間按出勤對待,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對不落實相關優待規定的單位和企業,由市級人社部門按照規定責令整改或處罰。
2. 四川:2024年1月1日正式推進醫保省級統籌
2023年11月1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發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的意見》,《意見》中明確四川省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推進醫保省級統籌。
政策原文:
https://www.sc.gov.cn/10462/zfwjts/2023/11/10/c9df675e0a2b487fb8c0f04a35b3e5af.shtml
根據《意見》,從2024年起,四川省將按照“規范統一,促進公平”的原則,醫療保障部門將逐步規范統一全省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同一制度內參保人員住院、普通門診、門診慢特病、“兩病”門診用藥等待遇保障政策。
3. 天津:明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核定流程
為進一步優化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核定流程,天津市醫保局發布了《關于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核定辦法的通知》,該《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28年12月31日廢止,有效期5年。
政策原文:
https://ylbz.tj.gov.cn/xxgk/zcfg/ybjwj/202312/t20231205_6473816.html
具體核定規則如下:
1)實際繳費年限
2001年11月(含當月,下同)后參加本市職工醫保實際繳費年限。
2001年11月后跨省轉移接續到外地后再轉回的本市職工醫保實際繳費年限。
2001年11月后至納入全市統籌管理前,在符合規定的行業企業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的年限。
原開發區、塘沽區和大港區納入全市統籌管理前職工醫保實際繳費年限。
2)視同繳費年限
企業、經費自理事業單位參保人員2001年10月前和機關、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參保人員2001年12月前在本市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
按照勞動合同制工人招用的國營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外商投資企業參保人員1992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
參保人員2001年10月前在外省市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
跨省轉移到本市的外省市職工醫保實際繳費年限。
軍隊駐津機關事業單位職工2005年10月前工作年限。
軍隊退役人員在部隊期間軍齡。
未就業隨軍配偶在軍隊期間建立醫保個人賬戶年限。
4. 山東:明確工傷保險若干問題
2023年12月,山東省人社廳發布了《關于明確工傷保險若干問題的意見》,自2024年1月1日正式執行。
政策原文:
http://www.shandong.gov.cn/jpaas-jpolicy-web-server/front/info/detail?iid=840a135b3747480dbcbf1aad10449760
《意見》對特殊群體的工傷保險參保、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待遇及支付等問題都有詳細的規定。
5. 浙江:《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3版)》正式生效
2024年1月1日起,由浙江省人社廳發布的《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3版)》正式生效。
政策原文:
http://zhengce.zj.gov.cn/policyweb/httpservice/showinfo.do?infoid=9fae823df1174ae39fdacb0ec74362f3
新修訂的《裁量基準》涵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現行主要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對處罰依據的法條中需要進行處罰裁量的97項違法行為,明確了違法行為情形、處罰依據、處罰種類和幅度、裁量階次和具體標準等內容。
6. 甘肅: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提高
2024年1月1日起,甘肅省人社廳和財政廳聯合發布的《關于調整提高全省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的通知》實施。
政策原文:
https://rst.gansu.gov.cn/rst/c113726/202312/173819941.shtml
調整后,甘肅省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分別調整為一類區1818元/月、二類區1764元/月、三類區1719元/月、四類區1665元/月。
失業保險金標準達到甘肅省最低工資標準的90%,月人均增加171元,平均增幅11%。
文章轉自:51社保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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