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明確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社會保險費,即“社保入稅”政策。不久總理發聲,要求社保征收機構改革到位前,各地一律保持現有社保政策不變,一時間“暫緩入稅”似乎已成定局。
但是,目前全國已有包括北京、深圳、重慶、西安、湖北、山東、山西等在內的至少8大省市實現“社保入稅”。而事實上,過去10-20年里,河北、內蒙古、遼寧、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廣東、海南、重慶、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及寧波、大連、廈門市等全國22個地區早已實現省級稅務機關代征社保費,我國社保費“雙重征繳”體制實際已存在近20年。
社保全面入稅時代已然來臨,你所在的城市或許就是下一個,你做好充足準備了嗎?
19年社保入稅城市盤點
隨著上個月北京也正式宣布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移交稅務部門征收,一時間,暫緩執行的“社保入稅”似乎又箭在弦上。截至目前,北京、深圳、重慶、西安、湖北、山東、山西等至少8大省市已實現“社保入稅”。其中,西安、重慶實現全市范圍內,企、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全部交由稅務部門征收;北京、深圳、湖北、山東、山西等地僅實現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移交稅務部門征收。
雖然,全國范圍內,目前全面實現企、事業單位 “社保入稅”的僅有西安和重慶,但是任何政策施行的趨勢必然是先從機關事業單位再過渡到所有企業,其它省市實現全面“社保入稅”也將是遲早之事。具體各省市“社保入稅”時間線如下:
2019年1月1日起,湖北省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費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征收。——《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征收的公告》【2018年第13號】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湖北省財政廳、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8年12月24日
2019年1月1日起,山西省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費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交由稅務部門征收。——《關于征收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的公告》【2018年第21號】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2018年12月24日
2019年1月1日起,深圳市范圍內(不含深汕特別合作區)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費、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征收。——《關于征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費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公告》【2018年第18號】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2018年12月25日
2019年1月1日起,山東省范圍內(不含青島)機關事業單位的社會保險費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交由稅務機關征收。——《關于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醫療保障局2018年12月26日
2019年1月1日起,四川省內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再通過扣繳方式繳納,征繳方式統一變更為各機關事業單位自行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扣繳方式和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代扣協議變更有關事項的公告》【2019年第1號】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2019年1月15日
從2019年3月開始,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費統一移交稅務征收,請參保單位到稅務部門進行申報。——《關于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費移交稅務征收有關工作的通知》西安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2019年3月6日
本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費已劃轉稅務部門征收,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劃歸北京市醫療保障局管理。——《北京市關于申報2019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的通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北京市醫療保障局2019年6月4日
2019年7月1日起,重慶市范圍內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交由稅務部門征收。——《關于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征收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醫療保障局2019年6月10日
社保費“雙重征繳”體制已存在近20年
很多人可能談“社保入稅”而色變,但事實上,我國社保費“雙重征繳”體制已存在近20年。實際上,河北、內蒙古、遼寧、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廣東、海南、重慶、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及寧波、大連、廈門市等22個地區的社保費一直以來都是由稅務部門代為征收的。全國僅北京、上海、天津、山東、四川、廣西、江西、山西、貴州、新疆、西藏、吉林和深圳等10多個地方的社保費由當地社保部門征收。
1998年開始,為保障企業離退休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生活,中央提出了“兩個確保”的工作目標。基于當時一些地方的社保征繳工作已經移交給了地稅部門的現實,1999年國務院出臺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提出了“雙重征繳”體制模式,即 “社保征收模式”和“稅務征收模式”。其中,“稅務征收模式”又可分為兩小類,即: “稅務代征模式”,即社保部門核定繳費數額,稅務部門代為征收;和“稅務全責征收”,即稅務部門負責繳費數額核定、征收等全部征繳工作。
而上述22個社保費“稅務代征”地區之中,廣州、廈門兩地甚至已實現“稅務全責征收”十年以上,即稅務部門負責包括繳費參保登記、申報、審核(核定)、征收劃解、追欠查處、記賬在內的全部社保征繳流程。(兩地的一些相應政策條例,詳見文尾附錄)
其實,大家完全不用聽到“社保入稅”的消息就惶恐不安。事實上,是由于立法欠缺的原因,才直接導致了我國社保費“雙重征繳”體制一直延續至今,最終造成了征繳主體的混亂。這是一個歷史遺留問題,隨著“社保入稅”的逐步推行,社保、稅務“分權而治”的亂局終將打破。
社保入稅意味著什么?
社會保險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征管,意味著社會保險費從登記、申報、審核、征收、追欠、記賬等在內的全部工作均劃轉至稅務機關。方案實施前,稅務機關僅起到“代征”的作用,大部分情況下,稅務機關僅扮演了“助手”的角色。但方案實施后,稅務機關將改變“代征”的角色,真正成為直接征管主體。
國地稅合并+社保入稅+金稅三期并庫,代表著人力資源行業中的工資、社保、個稅信息將全部打通。未來,工資總額、社保繳納、個稅申報比對的情況只會越來越嚴格。從此,企業和個人繳納社保,數據將完全透明,日光之下,違規操作將無處遁形,違規操作的成本將非常高昂。輕者補繳罰款,重者將進入社保失信“黑名單”,被28部委聯合懲戒,人工成本與合規業務的挑戰將會越來越強。
社保全面入稅時代已然來臨,HR要做嗅得到時代之風的人。關愛通研究院提醒大家,盡早做好企業社保合規布局,切勿心存僥幸。
附錄:
1、《關于強化社保費地稅全責征收促進省級統籌的通知》(粵勞社發【2008】23號)
2、《廣東省社會保險費地稅全責征收實施辦法(暫行)》(粵勞社發【2008】1789號)
3、《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征收社會保險費欠費管理暫行辦法》(2014年3月5日以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2號發布)
4、《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條例》(2016年3月31日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修訂)
5、《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勞動局地稅局醫改辦關于做好社會保險費委托地方稅務部門征收有關問題意見的通知》(廈府辦【2001年128號】)
6、《廈門市地方稅務同社會保險費征收管理規程》(廈地稅發【2001年10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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